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
司章程》对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第六条
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328.58 万元 15549.6668 万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2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328.58 万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5549.6668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股
股东大会,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东大会,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所持每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 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
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
份总数。 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3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股东投票权。 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
投票权。在征集股东投票权时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其他条款不变。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