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览海投资关于与上海市东方医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3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市东方医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与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为共同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并发挥最大的社会与经济
 效益,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市东方医院(同
 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以下简称“东方医院”)经过互相考察和友好协商,本着
 资源共享、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实行以医疗合作为主体的多方位战
 略合作。为此,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东方医院在上海签署了《上海市东方医
 院、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将《合
 作协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附属东方医院)
     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院长:刘中民
     注册资本:非盈利性、无注册资本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
 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
 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
 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
 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
 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
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免疫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
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
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种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
(具体项目见附件):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传染科:肠
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结核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
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
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
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
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其他一级科目、管理
科室、感染管理科)/中西医结合科*****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东方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
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有国家、上海市重点学科 12 个,在灾难医学、心力
衰竭、心脏外科、心血管内科、口腔种植修复、胆石微创、肿瘤综合诊治、脑血
管病、肛肠外科等学科领域特色明显。东方医院作为同济大学东方临床医学院,
承担本科、硕士、博士教育,有 77 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和 140 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是上海市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心血管病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决策程序
    本合作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市东方医院
    乙方: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1、甲方和乙方旗下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性门诊、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及
康复医院等在内的高端医疗项目)结成全面合作关系。
    2、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医疗技术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家门诊、
会诊绿色通道、急救通道优先开放、日常手术软硬件支持、医技服务、血库资源、
药品供应、器械清洗消毒服务、病理、检验科检验等)。乙方也将就甲方提供的各
项技术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并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所派医师
向乙方所在执业地点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乙方直接支付甲方推荐医师
诊疗费用,个税由医师个人负责并由乙方代为缴纳。最终派遣人员名单须由甲乙
双方共同备案。
    3、乙方为所有经乙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派送医生提供医疗责任事故险;在乙方
发生的医疗行为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发生的由甲方负责,在转运途中发生的医疗
行为由双方协作沟通解决。
    4、根据乙方医疗机构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学科建设定位
与指导。甲方同意优先接受乙方不同层面的在职人员进修、培训、学习、参观,
减免进修、培训、学习费用。在进修、学习时间上可以根据甲方需要采取相对灵
活的机制。具体参照甲方进修、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乙方将不定期在执业所在地开展大型社交活动(如义诊等),甲方应优先
提供专家资源,专家报酬由乙方另行支付,个税由专家个人负责并由乙方代为缴
纳。
    6、甲乙双方可以在科研、教学、护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甲方通过培训、
授课、联合申报课题、科研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乙方的科研、教学、护理水平。
甲方在医学继续教育方面为乙方提供优先学习机会,并协助乙方完成年度医学继
续教育工作计划和校验工作。
    (二)保密
    双方在磋商、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资料、数据
(“保密信息”),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用于任何非本协议的目的;未经双方书面特别
授权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除非双方的许可或双方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作事项不得擅
自用于商业宣传和商业目的进行披露。
    2、双方任一方无权单独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且不经双方的允许,
任何一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内容。不得将双方的保密信息,通过存储设备、
网络等途径传播至双方不可控制的区域。
     3、双方应严格限制上述保密信息在其内部的披露,只对需要知晓上述保密信
息的雇员披露,以及此种披露控制在达到本协议目的的程度。
     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保密义务不适用:
     (1)保密资料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或
     (2)保密资料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处取得的;
或
     (3)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
料披露方,以便其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本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2 年内依然有效。
     (三)协议期限
     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叁年,从 2018 年 2 月 27 日始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应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如双方无异议则合
同自动延续至下个周期。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以诚信、协商、合作的方式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结合东方医院在人才、科研、医技等各方面的
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医疗技术水平,并提升公司在高端医疗服务领域的
市场竞争力。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尚属框架协议,预计对本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约定,该协
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根据公司各医疗项目开业、运营进度开展实施。
     2、本合作协议所涉的具体合作细节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根据《合作协议》
中医疗项目的开业进度,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并
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