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3)。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
二、进展情况
因上述情形起诉公司的民事案件共计 84 例,合计诉请金额为 1,740.36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民终 124 号-127 号共 4 例案
件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合计赔偿 25.36 万元,合计承担诉讼费用 0.55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的终审判决合计判令公司赔偿 1,667.08 万元,合计承担诉
讼费用 27.37 万元。目前剩余 4 例案件(合计诉请金额为 29.57 万元)处于诉讼
过程中。
三、受领赔偿说明
公司为了有效履行前述终审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特对符合条件的原告受领
赔偿款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1、请上述符合条件的原告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
行卡复印件(为了保证身份证号码与银行卡的对应关系,银行卡最好为中信银行
的银行卡,如为其他银行银行卡,请注明具体开户行信息)快递到以下地址或扫
描发邮件到以下邮箱:
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房婉旻
电话:(0769)83996285
邮箱: ks_dsh@kingsun-china.com
2、原告代理律师如要代原告领取赔偿款的,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最好为中
信银行的银行卡,如为其他银行银行卡,请注明具体开户行信息)。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