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于2018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晓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借款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本金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借款,月利率1%,该借款用于借款方的流动资金周转。
公司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