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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
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每日 7:30—11:30、12: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
北路 492 号
    联系人:彭刚
    邮政编码:317525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号码: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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