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汪洋监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文新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参会监事以全票审议通过,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二、三、四议案需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并发表下列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有关会计准则已按照新会计制度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廉洁守法,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项目为《年20万吨玉米综合加工项目》,包括低脂玉米粉、啤酒专用糖浆、玉米副产品综合加工三个子项目,其中后两个项目投向发生了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的变更和使用都符合有关法规的程序和要求,按计划进行,未发现有违犯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分两次收购了北京德农种业公司75%股权,每次收购前公司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对目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详细情况可见本报告有关投资及收购资产项目。
报告期公司以800万的价格出售了公司饲料厂全部资产,出售前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6208610.00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收购和出售行为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也未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公司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交易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5)、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所属甜蜜素厂部分资产及负债,评估净值1277.63万元同公司第一大股富华集团所有的原齐齐哈尔林机厂99990平方米地使用权和8185.45平方米厂房,合计评估净值1192.37万元的资产及现金差价进行等价置换的关联交易。截止本报告公布之日,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权证已办理完毕。
关联交易的决策和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也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6)、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也未给任何自然人进行担保。
(7)本报告的财务报告,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