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48540001 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 3-4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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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48540001 号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
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八年三月 日
江晓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志强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截止2014年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具体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9号文《关于核准江西三
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每股49 元。截至
2010年3月2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637,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后
的余额617,500,000.00元已于2010年3月22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开立的36001951100052503095账户30,190,000.00元,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开立的1506211029024580364账户
95,690,00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开立的
1506211029024580240账户285,795,000.00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
分行营业部开立的742968883818091001账户20,000,000.0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
鹰潭市分行营业厅开立的14-391101040009899账户130,000,000.00元,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开立的64050154500000648账户30,015,000.00
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开立的36001951400052501414
账户25,810,000.00元。此外公司累计发生4,182,710.00元的其他发行费用,此
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612,817,29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96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号
(万元)
1 年产 300 万台水表合资项目 2,000.00 临环函[2008]391 号
2 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 3,019.00 鹰环函[2009]42 号
3 年产 200 万台智能水表项目 7,508.00 鹰环函[2009]41 号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1.50 鹰发改工字[2008]20 号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61.00 鹰环函[2009]40 号
6 年产 1 万吨管材项目 2,581.00 鹰环函[2009]39 号
2、截止2014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为:
总投资额 截止 2014 年末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实际投资额
1 年产 300 万台水表合资项目 2,000.00 1,080.00
2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项目 3,019.00 1,463.50
3 年产 200 万台智能水表项目 7,508.00 7,170.94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001.50 943.80
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61.00 1,060.32
6 年产 1 万吨管材项目 2,581.00 2,475.99
7 购置建设与发展用地 2,695.68 2,695.68
8 不锈钢水表项目 4,963.62 1,443.09
9 受让甬岭水表 51%股权 7,650.00 7,650.00
10 收购鹰潭市供水公司 24%股权 2,731.50 2,731.50
11 投资设立余江水务 2,779.15 2,779.15
12 受让鹰潭供水 22%股权 4,434.00 4,434.00
13 增资收购国德科技 51%股权 370.00 370.00
注:上表中“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项目”系由“年产15万台工业水表项目”变
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0年3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适应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在鹰潭市龙岗新区购置了建设与发展用地421亩,以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
善、生产区域集中、配套工程完善的水工产业基地。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公司
将原计划在老厂区实施的“年产200万台智能表建设项目”、“不锈钢水表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5万台工业水表项目”(后变更为“对外投资设
立合资企业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和老厂区搬迁所涉及的自有资金项目全部确定
在该地块上实施,整体建设新的水工产业园。
水工产业园主要建设项目如下表:
工程项目 承建单位 项目资金来源
合资大表厂房 中国四冶 募集资金项目
不锈钢表厂房 中国四冶 募集资金项目
水塔 中国四冶 公用项目
冲压厂房 中国四冶 自有资金项目
机加工厂房 中国四冶 募集资金项目
智能表厂房 永光建筑 募集资金项目
热表厂房 永光建筑 自有资金项目
成品库 永光建筑 公用项目
机械表厂房 永光建筑 自有资金项目
营销中心楼 赣东建筑 自有资金项目
办公楼 赣东建筑 公用项目
技术中心 赣东建筑 募集资金项目
员工食堂 贵溪宏达 公用项目
倒班宿舍 贵溪宏达 公用项目
给排水工程 西北建设 公用项目
给排水工程 三泰建筑 公用项目
给排水工程 李永钢 公用项目
围墙工程 倪全显 公用项目
场地平整及绿化 周样文 公用项目
场地平整及绿化 翁建勋 公用项目
装修工程 城建集团鹰潭分公司 公用项目
对上述项目的土建工程,公司分二期四个标段对外进行招标,几乎所有土建
中标单位都同时承担了募集资金项目、自有资金项目以及应由募集资金、自有资
金共同承担的公用项目的建设。为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实现产能,公司对上述主
要土建项目中的诸如电气、消防、防水、地面等工程又分别发包给不同的专业单
位进行施工,另外还有许多较小的配套工程项目也分别由不同的供应商或单位同
时建设。
针对水工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水工产业园投资项目管理制
度,严格区分了募集资金项目与自有资金项目,对公用项目按合理比例确定了各
项目应承担的份额,对每笔款项的支付也明确了严格的审批流程。在实际项目款
项支付时,由于上述客观存在的事实和原因,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避免募
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差错,公司采取对每一项应该由不同的募集资金专户支
付的款项先用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统一对外支付,然后再计算应由不同的募集资金
项目承担的金额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采取上述方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然后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承担的金额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实际发生额为65,422,442.78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元)
1 智能表项目 7,508.00 3,567.60
2 不锈钢表项目 4,963.62 1,219.86
3 技术中心项目 2,061.00 795.87
4 合资公司项目 1,463.50 958.92
合 计 15,996.12 6,542.24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做法形式上类似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对
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明细如下: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1 智能表项目 7,508.00 3,567.60 3,567.60
2 不锈钢表项目 4,963.62
1,219.86 1,219.86
3 技术中心项目 2,061.00 795.87 795.87
4 合资公司项目 1,463.50
958.92 958.92
合 计 15,996.12 6,542.24 6,542.24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