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本
公司”或“公司”)第二大股东 TEREX EQUIPMENT LIMITED(以下
简称“Terex Equipment”)与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特沃上海”)于 2018 年 1 月 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股份出
资协议》,约定 Terex Equipment 将其持有的北方股份 42,78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即占北方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25.16%的标的股份转让给
特沃上海,作价人民币 780,307,200 元,作为 Terex Equipment 对特沃
上海的实缴出资。
2018 年 1 月 11 日,北方股份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签署<股
份转让和股份出资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8-001),
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Terex Equipment)》、《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特沃上海)》,并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编号:2018-002)。
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收到特沃上海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股
份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特沃上海直接持有本公司 42,78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6%。Terex Equipment 不再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但仍通过特沃上海间接控制本公司 42,780,000 股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