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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以下简称“平银优 01”,
代码 140002)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平银优 01 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7 年 3 月 7 日,以优先股发
行量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 4.37%计算,每
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4.37 元(含税)。公司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 8.74
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 2018 年 3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
规定:
    (1)对于持有平银优 0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
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
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公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优先股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
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6 日
2、除息日:2018 年 3 月 7 日
3、派息日:2018 年 3 月 7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五、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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