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连续 2 个交易日(2018 年 2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具体情况详见该公告。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对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更正,具体情况详见该公告。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好利来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上述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26),
该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
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