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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8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易峥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7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
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
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
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俞二牛先生、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8 年 2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969.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69%;
利润总额 80,617.6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8.92%;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72,565.3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0.11%。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653,800.7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84,443,421.88 元 ,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35,618,667.93 元,扣除 2016 年度利润分红 483,840,000.00 元,本年期末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1,992,989,046.84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 2017 年度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53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9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483,84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
见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详
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
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授权超额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为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 2015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内有效,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公司
在 2017 年 5 月 9 日至 8 月 27 日期间存在超额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多款
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总额最高额达 16,323.00 万元),公司后续及时对上述情形进
行了整改。
    上述已发生的超额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整改收回相
应的本金和利息,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损
失。同意公司超额使用超募资金 1,323.00 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申万宏源证券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
《关于追认授权超额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俞二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俞二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
公告日,俞二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鉴于俞二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俞二牛先生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韩世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韩世君先生简历
    韩世君,男,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
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及研究员、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工
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决策咨询中心副主任、中天证
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世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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