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09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9:00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出席对象:
1、截止 2009 年 5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地点:公司305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而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龚兴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魏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将提请200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刊载于2009年3月26日、4月2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211 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09年 5 月 6日、7日(9:30-17:30)
四、关于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史铁钧、宋常先生连续任职已达六年,按照规定已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为顺利完成独立董事选举,现将第三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组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选举的程序以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公布如下:
(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组成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人,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2、现有二名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达六年,将不再继续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推荐书见附件)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独立董事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之前(即 2009 年 4月 28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对所推荐的独立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人选,将由提名委员会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据此召开会议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方式进行公告。所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将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选举。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超过 5家的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下列文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提名该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09 年 4月 28 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09 年 4 月28 日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551-3631706,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 2009 年 4 月 30 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3626000、0551-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书
2、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