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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刘永强、宋修山、汤正鹏、连小明、于晖、白预弘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庆林、姜爱丽、宋希亮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7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
准备。
                                       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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