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郭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其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郭金先生的履历等材料,郭金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担任公司监事。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晓东、王军、龙超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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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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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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