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 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
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之签字页)
张文君 浦 军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