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4.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5.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 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具有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