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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旗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中旗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
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计算,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未来如果经审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动,
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相应调整该等业务规模,在保持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内的情况下,无须再次报请董事会审核。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赵伟建
     韩   静
                                                             2018 年 2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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