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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
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 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54 万元,
上年未分配利润 23,044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98 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
3,251 万元,2017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3,050 万元。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
利润 22,976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 18,681 万元, 2017 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利润是 36,109 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
    2018 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和谋求
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留
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1,842,500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55,347,400 元。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7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
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
2017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
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
    (七)审议《关于 2018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
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
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
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
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
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
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八)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召开公
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
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2017年下半年,公司军工方面进展顺利,成功收购了长沙韶光半
导体有限公司70%股权及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对2018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预测,预计全年公司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2,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
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2018 年 2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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