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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7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14 日—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3 月 8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关于选举罗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投票结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
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
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
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宇
       联系电话:0391-6099031
       传    真:0391-6099019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9008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
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股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2、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3、在投票当日,“中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
       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选举罗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2.00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
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中原特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
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
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选举罗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
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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