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共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供的政府补助资金两 笔,明细如下: 金额 与资产/收益 直接计入 2018 序号 项目 (万元) 相关 年度损益 1 外经贸发展资金 200 与收益相关 是 重点产业发展 2 210 与资产相关 否 专项资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 述事项予以确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还需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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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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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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