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将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
重大事项,拟签署重大协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已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及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事项的各项工作,就相关事宜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并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协议相关细节条款仍在进一步磋商中。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
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将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为拟与相关方签署重大协议,预计交易金额将达到股
东大会决策标准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二、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与交易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基础上,为避免信息扩散引起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
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协议相关细节条款仍在进
一步磋商中。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本次重大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证券代码:002210)将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
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