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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化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2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279,508,8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4006%。
    其中: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98,533,7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696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80,975,0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704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208,8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73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的同意股数均已超过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279,466,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
    其中,同意81,166,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2,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
    1.02     回购股份的处置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6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4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6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4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6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4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6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4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6    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6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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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99.94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同意279,011,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0%;反对
45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0%;弃权41,8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0,711,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3875%;反对45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0%;
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5%。
    1.08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279,46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1,167,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79,454,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15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3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 2018 年 2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
2018-005《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07《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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