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1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在杭州
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统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
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
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5 元/
股。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
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等;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
施本回购方案;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
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
事宜;
(六)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