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公
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
将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