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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
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
股票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核心管理层董事长兼总裁
夏建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高友志、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贾国华、财务
负责人杨箐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
建平(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告披露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鉴于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
和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连续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
管理层无法在原计划增持期间内完成增持,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司
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履行时间延长 4 个月(剔除停牌因
素),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变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9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17-108)。
    二、未能如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智慧城市产业链上的相关资产(含物联网
和大数据方面的标的)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拟提前至 2018 年 3 月中旬
等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无
法在增持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的股份,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
司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1、考虑了各种可能的窗口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增持承诺
的履行时间延长至 2018 年 7 月 28 日。
    2、除此之外,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因等原增持
计划内容不变。
    四、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情况如
下表:
                                                             增持占公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2017年4月
高友志    27日至2017    90,000      17.255     1,440,000       0.01%
           年9月29日
           2017年4月
李建平    27日至2018   1,026,241    16.55     16,981,741.2     0.12%
           年2月13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按照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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