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
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
股票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核心管理层董事长兼总裁
夏建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高友志、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贾国华、财务
负责人杨箐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
建平(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告披露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鉴于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
和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连续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
管理层无法在原计划增持期间内完成增持,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司
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履行时间延长 4 个月(剔除停牌因
素),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变更为: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9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17-108)。
二、未能如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智慧城市产业链上的相关资产(含物联网
和大数据方面的标的)及 2017 年年度报告拟提前至 2018 年 3 月中旬
等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无
法在增持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的股份,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
司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1、考虑了各种可能的窗口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增持承诺
的履行时间延长至 2018 年 7 月 28 日。
2、除此之外,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因等原增持
计划内容不变。
四、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情况如
下表:
增持占公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2017年4月
高友志 27日至2017 90,000 17.255 1,440,000 0.01%
年9月29日
2017年4月
李建平 27日至2018 1,026,241 16.55 16,981,741.2 0.12%
年2月13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按照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