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
结束之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临 2018—030)。
2018 年 2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公司股票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股票简称由“S*ST 前锋”变更为“SST 前锋”
股票代码 “600733”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鉴于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
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