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 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2000922, 发证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 将连续三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 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 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国创高新: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2-14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