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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二个交易日(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8),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凤投
资”)因筹划签署合作协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凤形股份;证券代码:002760)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上述拟签署合作协议事项与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
行了二轮商业磋商,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该事项有待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在指定媒体披露了
《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公司对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说明出具之
日止发生的重大事项出具说明,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会后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步于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对 2017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具体内容
详 见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支付无
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项目除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支付外剩余部分应支付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1 号),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期发行。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公司尚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经自查,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0、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1 号),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将严格按
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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