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发现2007 年公司合并报表对
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的长期股
权投资按新沈高20.8%的权益比例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差错。由
于2007 年1 月11 日新沈高的股本结构变化,公司直接及子公司间接
拥有新沈高18.87%的表决权股份,低于2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
将对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的权益法改为成本
法。
公司2007 年财务报告中计算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所占新沈高
表决权股份时,误将公司的联营公司(非子公司)伟达高压电气有限
公司间接拥有对新沈高的表决权也计算在内。结果误认为拥有新沈高
20.8%的表决权股份,对新沈高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上述会计差错多计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28,996,546.06
元, 少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5.52 元, 同时多计投资收益
28,998,171.58 元。导致公司08 年期初留存收益多计28,998,171.58 元。
在本年度编制的2007 年与2008 年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
进行了更正。
审计认为上述差错属于公司对新沈高2006 年增资后拥有新沈高
表决权比例计算错误所致。我们在对公司2007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由
于未对新沈高进行必要审计(已在2007 年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未发现上述会计差错。在2008 年公司财务报表中已进行了
更正。
该差错导致公司2007 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留存收益分别多计
28,998,171.58 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