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等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继伟先生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本人认为,张 继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 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张继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同意张继伟先生 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周春生 吕晓金 蓝庆新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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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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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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