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舍得酒业 股票代码:600702
2018 年 2 月 27 日
舍得酒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4
议案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舍得酒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舍得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力先生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律师等。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本次
会议的见证律师;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读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舍得酒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推选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计票和监票人。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现场见证意见。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舍得酒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的书面核准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即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本议案已经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舍得酒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的书面核准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即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即将到期,为
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本议案已经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