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2 月 12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表 的议案》。 上述 1、2 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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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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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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