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给予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授 信的议案》的有关资料。鉴于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该等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推动集团化战略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子公司内 部经营需要,有利于发挥集团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公允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陈维中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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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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