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关于给予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授信的议案》的有关文件资料,鉴于浦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给予集团子公司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196.36 亿港币,有 效期为 2 年。其授信条件不优于同期市场同业往来的基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田溯宁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陈维中 2018 年 2 月 12 日
浦发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2-13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