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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11 日—2 月 1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1/4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5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28,458,56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0.18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
括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8,908,1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325,529,157 股)的 64.17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41 人,代表股份数量 19,550,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25,529,157 股)的 6.0057%。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4
    公司原承诺于 2018 年 2 月 20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披露本次股权收购的预案,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
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
程序后 3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
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28,458,562 股,同意票为 228,458,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11,957,8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100.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3/4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陈静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
                             4/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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