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证券代码:002005
债券简称:12 德豪债 债券代码:11216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 1 号)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或“发行
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 2017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德豪润达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亏损区间从-10,000 万元至-15,000
万元修正为:-80,000 万元至-90,000 万元。发行人 2017 年度业绩在原预计亏损
的基础上亏损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第四季度公司经营不及预期,造成公司经营性亏损较前期预计有所增
加;以及四季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毛利率并产生
较大的汇兑损失。
(2)为确保公司的生产技术具备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技术更替力度。其
中:LED 芯片事业部计划以正装芯片为主逐步转向以倒装芯片为主,预期部分
芯片设备产能闲置,公司于 2017 年度计提了与芯片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约 16,000 万元;其他事业部对部分闲置及使用上不经济的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约 2,000 万元。
(3)为应对照明及显示屏业务的市场竞争,公司在营销策略方面做出调整,
积极推出新品,同时为避免拟淘汰库存冲击新品市场的入市,公司于第四季度对
部分库存进行报废处理,照明和显示屏业务处置存货损失约 19,000 万元(已经
扣除前期已计提跌价);此外,芯片和器件业务部分存货本期计提跌价准备约
7,000 万元。
(4)第四季度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及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
公司第四季度末的应收款项以账龄及个别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约 15,000 万元。
因上述各项资产发生减值导致发行人产生的业绩预亏合计约为 59,000.00 万
元,超过发行人 2016 年末净资产 582,311.72 万元的百分之十。
2、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德豪润达因筹划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标的公司属于 LED 照明产品分销行业,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公
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 日、2018 年 1 月 9 日、2018 年 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80)、《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重大风险事项停牌暨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十家 LED 照明分销企业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
司已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部分分销企业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经进一步
研究和论证,公司认为并购 LED 照明制造业务更加符合公司未来产业发展的总
体布局。因此,公司决定启动对某 LED 照明制造资产的并购,与此同时,公司
决定终止所筹划的并购 LED 照明分销企业重大股权收购事项。目前,公司已与
该 LED 照明制造资产的交易对手方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经初步论证、评估,
公司本次筹划的 LED 照明制造资产收购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争取
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争取在 2018 年 2 月 2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
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如果公司在停牌期限
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针对上述重大事项,海通证券作为“12 德豪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海梅、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