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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                         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股东大会的决议,选举二名以上董
       票制。                           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本情况。                         本情况。
           候选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       累积投票制规则如下:
       程序如下:                           (一)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   (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
       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事(监事)选票 数的最高限额。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在执行累积投票时,投票股东必须
       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    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
 1     会选举产生;                     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   名董事(监事)后表明其使用的投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票权数。如果选 票上该股东使用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的投票总数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
       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在召   有的投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
       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   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总数不
       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     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数,
       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     则该选票有效。(二)董事(监事)
       行说明;                         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
           (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一 位当选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董事(监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
       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     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三)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对得票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披露的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若同时当选超出董事(监事)应选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人数,需重新按累积投票选举方式
       实履行董事职责。                 对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再
         (四)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次投票选举。(四)若一次累积投
       开前披露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票未选出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   事)人数,对不够票数的 董事(监
       详细资料。                       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
                                        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五)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分别计算。
                                              候选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
                                        程序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
                                        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在召
                                        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
                                        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
                                        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
                                        行说明;
                                              (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披露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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