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泉港区市政给排水七镇连通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泉港区市政给排水七镇连通工程 PPP 项目,总投资额约人
民币 34,809 万元;
2、同意公司与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
限公司合资设立“泉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
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
现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持有其 20%股权;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7,960
万元,持有其 79.6%的股权;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40 万元,
持有其 0.4%的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8-01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