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
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资金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目前融资工作的实际情况,
拟调整对2018年度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于2018年2月9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调整后2018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
下: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
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
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柒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4、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
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
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壹拾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8、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
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10、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叁年。
11、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拾贰
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玖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3、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
期限不超过一年。
14、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玖亿伍
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伍年。
1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壹年。
公司2018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柒拾壹亿叁仟
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
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