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苏州柯
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针对柯利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
柯利达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2015于年2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止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330,226,875 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222,010,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215,78.40 万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3,00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00.00 万股。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涉及的相关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
序 上市后期初限 施完成后持有的限售 施完成后持有的限售
股东名称
号 售股数量 股数量(资本公积金每 股数量(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5 股) 每 10 股转增 8 股)
1 柯利达集团 4,600.00 6,900.00 12,420.00
2 顾益明 1,145.50 1,718.25 3,092.85
3 朱彩珍 739.47 1,109.21 1,996.57
4 顾龙棣 737.50 1,106.25 1,991.25
5 弘普投资 529.00 793.50 1,428.30
6 鲁崇明 240.53 360.80 649.43
合计 7,992.00 11,988.00 21,578.4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一) 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及股东弘普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后的价格,下同)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益明、朱彩珍1、顾龙棣及股东鲁崇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
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
此期间其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
公司股东顾敏荣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全部过户给其配偶朱彩珍女士。
朱彩珍女士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承诺会继续履行顾敏荣先生生前所签署的相关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1,578.40 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量(万股) 股本比例(%) 量(万股)
(万股)
1 柯利达集团 12,420.00 37.61 12,420.00
2 顾益明 3,092.85 9.37 3,092.85
3 朱彩珍 1,996.57 6.05 1,996.57
4 顾龙棣 1,991.25 6.03 1,991.25
5 弘普投资 1,428.30 4.33 1,428.30
6 鲁崇明 649.43 1.97 649.43
合计 21,578.40 65.36 21,578.40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涉及的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在交易、转让时,
仍需符合公司上市公告书等约定的减持承诺,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0
有限售条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848.30 -13,848.30 0.00
件的流通
股份 3、其他 8,352.79 -7,730.10 622.69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22,201.09 -21,578.40 622.69
无限售条 人民币普通 A 股 10,821.60 21,578.40 32,400.00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821.60 21,578.40 32,400.00
股份总额 33,022.69 0.00 33,022.69
七、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柯利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东吴证券同意柯利达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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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金阳 陈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