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
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监事会、独立董
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
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