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并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心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
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
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事宜。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