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9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42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攀承”)总额为人民币 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中国银行2亿元、招商银行2亿元、光大银行2亿元、民生银行2亿元、汇丰银行2亿元),按49%的出资比例提供金额为3.9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是承德钒钛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贸易,负责承德钒钛、攀钢钢钒所生产的全部可销售钒产品的国内外销售业务。
北京攀承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攀钢钢钒的出资比例为51%,承德钒钛的出资比例为49%。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法定代表人张祖生,主营业务为销售钒产品、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原料、铁合金、矿产品、金属制品、钢材、五金交电。
截止2009年2月28日,北京攀承总资产为69860万元,负债47516万元,净资产22344万元,资产负债率68%。2009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37737万元,净利润2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中国银行2亿元、招商银行2亿元、光大银行2亿元、民生银行2亿元、汇丰银行2亿元),按49%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营稳定,银行资信良好,2009年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68%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4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2009年2月财务报表;
3、 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