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孙公司用于募投项目
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募投项目的规定和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欧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澳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在意大利出资设立孙公司新澳纺织(欧洲)有限公司,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欧
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新澳纺织(欧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
欧元,新澳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募集资金以对新澳股份(香
港)有限公司、新澳纺织(欧洲)有限公司增资形式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