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以岭药业: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由河北省科
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3000721,发证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17年-2019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