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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0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0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十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本人除公司200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出差未参会外,其余二次股东大会均出席会议。
本人本着审慎的态度对2008年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预)
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2008年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上,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世博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云南世博集团
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就该事
项的交易价格本人认为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点其交易及交易价格是公
允的,由于交易及支付交易款项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在2008年3月13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4
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和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2007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在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上,本人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张碧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彭晓斌先生为
公司总园艺师。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审阅张碧波先生、彭晓斌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在2008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
人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预案,本人认
为该贷款事项交易价格(利率)公允,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200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预案,鉴于对募集
资金谨慎的原则和对募投项目的有效控制,同意终止与梅森公司的合作,
并将该预案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0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4
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08年就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要求公司审计部人员针对公司报表、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内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公
司的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本人对公司自查问题以及监管部门关
于公司治理整改建议的落实和实施整改情况都做了监督及核查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08年度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经营风险的其它重大事项,并
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核,并能在各次
董事会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发表意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对相
关制度规定的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weiy@zhzxyn.com
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4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