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作为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世博股份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宏源证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世博股份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内部审计及会
计师事务所等人员、部门和机构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
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
具的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
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世博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1、构建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构建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健康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护公司财产的
安全和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
5、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企业经营方针、计划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与执行。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
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约束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
部控制的权力;
4、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极其职权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
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
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有效运作。
2、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已分
别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3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
平,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从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4、控制活动
公司已建立起包括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存货、固
定资产、工程项目、筹资、投资、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
等涵盖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制度,通过对各项业务制定了详细的内部
控制制度外,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均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批,实现对生产经营各个环
节的有效控制。
5、内控监督机制
公司已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
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具体负责
公司财务审计及管理公司内部稽核与内控系统,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公司下属职能
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
以有效监控公司整体经营风险。外部监督主要由公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核实、评价。
三、目前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1、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
式,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专门、系统地学习,
提升知识、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由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
计划并付诸实施。
3、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扩大内部审计工作深度和广4
度,突出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四、宏源证券对世博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对世博股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后,宏源证券认为:世博股份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世博股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5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 泉
吴 晶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