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北证券:
现对由东北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请公司补充披露定向增发的具体情况至公开转让说明书。请主办券商核查并更新督察报告。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挂牌业务部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