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2018年2月8日收
到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的书面《告知函》,其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2月7日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1,179,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振东先生
二、增持计划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计划自2017年
11月14日起12个月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额不低
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具体情况表
成交均价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元/股)
2017 年 11
110,000 股 26.70 0.093%
月 15 日
集中竞价
2018 年 1 月
刘振东 交易 204,439 股 24.33 0.173%
31 日
2018 年 2 月 205,800 股 24.41 0.174%
1日
2018 年 2 月
100,000 股 21.64 0.085%
6日
2018 年 2 月
559,000 股 21.85 0.474%
7日
合计 1,179,239 股 — 0.999%
2、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22%;本次增持后,刘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9,739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1.22%。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振东先生承诺,将继续按 2017 年 11 月 13 日提交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并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达到法定信披比例请上市公司代为履
行信披义务。无论直接增持还是间接增持,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
转让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