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二 十次会议、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已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议案, 具体决议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和 2018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北京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收到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成都前 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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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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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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